问:医保个人账户给家人使用具体什么流程是什么?去哪办理? 医保局发布信息称8月1日起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家人共济,但是现在到医疗机构就诊仍无法使用,工作人员就说去签协议,不能直接使用,至于去哪签、准备什么资料、什么流程都说不知道。望解答。
答: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我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已电话回复您,通过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向您详细解读了关于医疗保险账户共济的相关政策,工作人员表示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共济使用配偶、父母、子女其中一人的个人账户内余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如需进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则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窗口填写《参保职工账户共济授权使用承诺书》,并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经医疗机构核验后,对患者本地就诊医疗费用进行预结算,确认需要现金支付的金额并告知授权人。授权人根据现金支付金额和社会保障卡余额确认代扣金额。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支付后的剩余部分医疗费用按正常程序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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