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某等三人到沙河派出所报案,称一人在微信群中对该三人公开进行辱骂,希望民警对其予以查处。随后,民警立即着手展开调查, 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了网络公共秩序。
接到报警后,沙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经查得知,市民杜某与张某等人先因物业相关问题发生争吵,后杜某心中不快,为泄愤便通过微信在一个拥有80多名群成员的物业微信群内,以发送短视频和语音的方式对张某等三人进行辱骂。张某等人认为遭到人格侮辱,随后进行报警。
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杜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该微信群内对张某等人进行公开道歉。民警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杜某处以行政罚款3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微信群、朋友圈并非私人空间,网络空间更不是法外之地,市民切不可为泄私愤随心所欲做出违法事情。据了解,沙河派出所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于恶意造谣、辱骂、诋毁、诽谤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为辖区群众营造积极、健康、文明的美好家园。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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