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包头火车站,一名中年男子酒后滋事,在火车到终点站后跳下站台,在工作人员制止其行为,并想把他拉上站台时,该男子竟用石头打砸工作人员,最后被铁路警方控制并拘留。
近日,由哈尔滨西开往包头的K1381次列车到达包头站后,一名中年旅客罗某酒后拒不下车,而且在车厢内大喊大叫,在旅客都下车后,车上工作人员和罗某的同行人还在好言劝他下车,令人没想到的是,罗某刚走出车厢门,转身就跳下了列车与站台的缝隙中,而且对前来劝阻的工作人员出言辱骂,并捡起线路上的石渣打砸附近的人,车站工作人员看到这样的情况赶忙求助铁路警方。
接到报警之后,包头车站派出所执勤的韩警官带领警组迅速来到了事发的一站台,发现嫌疑人罗某已经跳下了站台,此时罗某一身酒气,满脸通红,在铁轨上大喊大叫,无论客运人员怎么劝阻也不上来。嫌疑人罗某不听劝阻、拒不配合,于是,警组立即上前将嫌疑人拉出,并进行了约束控制后,将嫌疑人带到派出所醒酒。醉酒后的罗某坐在派出所的醒酒椅上,仍然是对民警破口大骂,侮辱民警。等罗某到约束至酒醒后,民警对他进行了询问,罗某承认了醉酒并大闹火车站的违法行为,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据了解,这名醉酒男子罗某准备从集宁南乘火车回包头的女儿家,上车前跟朋友一起吃饭饮酒,饭后并没有选择醒酒后再出发,而是直接买了K1381次去包头的列车。在乘坐火车期间,罗某在硬座车厢大声与他人视频通话,严重影响了周围旅客的乘车环境,在列车工作人员劝阻无果后,乘警将他调整至餐车醒酒。当天晚上9点,列车到达包头站,罗某仍然处于醉酒状态。
最终,罗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包头铁路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罗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包头铁路警方提示:文明出行,遵守站车秩序,共同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醉酒滋事,不但影响他人乘车,还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姝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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