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9月我市新增
拟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111号)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指南(试行)>的通知》相关程序,对吕树林等2名参保失业人员申请享受失业保险金进行了审核,拟予放失业保险待遇。现将本期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单和拟享受待遇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9月27日到10月8日,如有异议,请与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核查评价科(702室)、基金财务科(803室)联系。
监督电话:6169702,616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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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
来源:包头就业创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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