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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犬种,包头禁养!

近日,四川一名2岁女童被一条未拴绳的大型罗威纳犬撕咬长达40秒,引发广泛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视频中的大型罗威纳犬在包头属于禁止饲养犬种。

提醒大家,在包头,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不得饲养大型犬(导盲犬、扶助犬等工作犬除外)、烈性犬。



《包头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日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2022年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为认真贯彻《包头市养犬管理条例》,引导市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现将全市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品种和大型犬标准通告如下:

一、禁养烈性犬主要品种(与肩高体长无关)

含有上述血统的杂交犬。

二、禁养大型犬标准

犬体高(犬肩峰最高处至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65厘米或体长(犬肩点至臀端外缘之间的距离)超过100厘米(含体高65厘米,体长100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

本名录和标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狗狗是人类的好伙伴,请大家文明养犬,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来源:青山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实习编辑:蔺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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