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能源局公布
全国整县(市、区)
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在全国676个试点县(市、区)中
内蒙古占了11个
其中
包头一地入选
↓ ↓ ↓
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内蒙古)
赛罕区、青山区、准格尔旗
丰镇市、海勃湾区、临河区
阿拉善左旗、阿荣旗、扎赉特旗
科尔沁区、宁城县
■ 新闻加点料
2023年底前,达标的列为示范县
2023年底前,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的,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
严格落实这些工作要求
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非试点县(市、区)按既有相关规定继续开展各类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加强县(市、区)配电网建设改造
各地电网企业要在电网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配合做好省级电力规划和试点县建设方案,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县(市、区)电网规划,加强县(市、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接网服务和调控运行管理。
规范开发建设市场秩序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规范开发建设市场秩序,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要及时处理和纠正;要通过制定示范合同文本等方式,切实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对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之机,以各种名目损害农民利益的,要严肃查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名单。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试点地区政策执行、开发进度及电网接入、并网消纳情况的监管,确保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规范开展。
全媒体记者:林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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