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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完成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整体性重构高效服务体系

包头市抓住中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机遇,有效解决了机构职能体系中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弊端和障碍,进一步增强了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截至2021年3月底,全市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涉改事业单位没发生一起信访事件。

始终保持正确改革方向

坚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推动。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作为全市深化改革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成立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组和工作专班。市委编委会集中审议市本级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事项、旗县区事业单位改革科级领导职数事项等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委编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督促配合单位落实改革“责任清单”任务分工,召开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和培训会,编辑印制9万余字的改革参阅资料。

坚持开门问计试点先行。重点选择10家职能庞杂、机构数量多、事业单位运行模式多样的部门开展深入调研,围绕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承担可由市场替代职能单位转型、处级事业单位名称和职能定位及综合执法队伍设置、编制力量下沉等召开专题座谈会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起草形成《包头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改革实施意见》。

坚持结合实际确定机构调整原则。根据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机构的要求,按照1+2+X的模式,对相关事业单位进行整体重塑。确定机构调整坚持以理顺体制厘清职责为主、以系统内部整合为主、以相同性质单位整合为主、以“撤多建一”为主的原则,在全面分析事业单位历史沿革、运行现状、职能职责基础上,突出职能重构和功能再造,加大机构精简整合力度。改革后,除待消化的经营类事业单位外,市本级共设置202个事业单位,精简率达41%。比如,将市住建局原有的32个事业单位压缩为13个,将37个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压缩至3个以下,占涉改单位的67%,平均每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5.9个降为3.5个,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体系。

服务保障全市发展大局

抓重点,集中分析研究用编大户。市委、市政府对住建系统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重点研究、统筹考量。改革中,撤销了住宅合作、房产开发等职能弱化机构,精简市政园林维护、环卫保洁等可由市场替代的力量保障,补足住房保障、住建绿色发展、建筑工程执法、物业指导服务、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机构短板。

促发展,集中力量保障经济发展。设立投资促进中心、社会信用管理中心,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口岸服务、电子商务促进等机构,做强全市经济发展引擎。保障“科技兴市”行动实施,设立了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大数据中心、稀土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共计8个单位,充实完善科技创新职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布局强化“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机构,优化农牧业领域相关机构设置,提升农业发展动能。

保民生,集中改善公益服务供给结构。优化教育领域机构设置,加强教学研究、教育督导、教育技术等机构设置。持续充实公共卫生领域,配齐配强相关工作力量。做强艺术剧院、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满足人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新需求。

建立完善运行保障机制

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坚持把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作为此次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首要政治任务,贯穿改革试点全过程。在副处级及以上规格事业单位“三定”中,包头市明确了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职能。同时,比照为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人员核定领导职数的办法,为部分副处级以上规格事业单位核定了相关科级领导职数,确保有专人负责党建工作。

资源配置全面优化。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宜减则减、宜增则增,对事业单位编制资源全部进行重新配置。通过改革,首先收取了事业单位50%的空余编制,然后收取了经营类事业单位、未分类事业单位及有经营职能事业单位的全部空编,特别是创新性地预收了承担市场可替代职能单位的编制,主要集中在环卫保洁、水库管护、扬水站服务、市政园林维护等领域,全市共计盘活编制两千余名。

制度机制全面规范。市本级和各旗县区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进一步厘清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理顺政事关系,健全管理决策机制,所有事业单位重新制定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实现功能重塑,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制定政事权限清单,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权责边界更加清晰,有效解决了“管什么”“怎么管”等问题;高等院校、文化科研、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推行章程管理,逐步建立起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运行顺畅、协调高效、充满活力的现代事业单位运行机制。

(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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