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包头公积金贷款正式纳入征信系统。如今已经月余,小编发现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公告
广大住房公积金借款人: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等规定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我中心已于2024年1月接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经过测试于3月1日起正式运行,我市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及信用信息(包括逾期不良信息)将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关信息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
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避免还款逾期造成不良征信记录,请广大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时关注个人贷款还款情况,确保按时足额还款。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3月15日
重要事说三遍:
3月1日起,我市公积金贷款人贷款数据及信用情况全部上传金融信用信息基本数据库,也就是说,只要选择公积金贷款,就会上征信,一旦逾期可能会影响找工作。
来源: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