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检察机关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招、实招、硬招,结合在两级检察机关开展的‘部部提升’‘项项进步’专项工作,实打实、面对面、心贴心解决企业急难愁盼,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民营企业家代表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门纳谏’暨优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建议”检察开放日座谈会上说。
近年来,包头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把联系服务企业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转变司法理念,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托起“公平秤”、织密“保护网”,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
平台+服务 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包头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研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入其中,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头戏”抓紧抓实。
“昆区检察院线上受理诉求的方式很便捷,办事效率也很高。检察官还帮我拿回了自己的钱,很感谢!”近日,蔺某某通过昆区检察院检企(民)通微信服务平台反映诉求,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昆区检察院立即组成办案组,迅速与公安机关对接,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检企(民)通”微信服务平台由营商环境、工作动态、涉企诉求反映绿色通道三大功能板块和后台管理系统组成,为有诉求的群众及企业提供接口,反映遇到的法律问题。平台上线后,昆区检察院通过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张贴二维码和扫码提示、在群众接访席和案件受理席放置二维码提示牌、在街道社区张贴平台二维码、组织检察人员开展“五进五访”大走访活动等方式对“检企(民)通”微信服务平台进行全面推广。截至目前,“优化营商环境检企(民)通”微信服务平台已在全市10个基层检察院推广上线。
包头市检察机关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积极探索服务企业新模式。青山区检察院建立内蒙古首家专业化、多功能化的金融安全教育防范基地和金融检察工作站,构筑金融安全立体防护平台;九原区检察院在企业家协会设立非公经济法律服务站,为全区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土右旗检察院成立派驻旗企业家协会检察服务站,帮助企业妥善解决涉法诉求;达茂旗检察院制定服务满都拉口岸的措施,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石拐区检察院制定服务民办学校的措施,全力打造多方位的服务平台。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大厅职能,制定“涉企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制度”,设置“民营经济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在所有受理的涉企案件张贴绿色涉企标签,确保企业和企业家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进一步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2021年以来收到的16件涉企来信目前已全部分流,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或答复。
机制+联动 激发民企创新活力
“民营企业创业艰辛、发展不易。检察机关肩负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责,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需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包头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包头市检察机关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先后出台《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包头市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还与包头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全方位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护航。
“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工商联的日常沟通交流,精准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倾听企业诉求和建议,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日前,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召开联席会,围绕健全日常联系机制、推动双方信息互通、开展专业咨询研讨等方面深入交流,提高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实效性。同时,市工商联已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企业和企业家推送检察工作、法律法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做法等信息。
“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共同努力,为包头市民营企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包头市工商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刘晓迁说。
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公检法机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报告》,包头市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建立10项问题清单、14项任务清单、14项责任清单,不折不扣抓落实、抓推进。
2021年,包头市检察机关突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重型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41件78人,提起公诉38件91人,全力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问需+施策 同心同向共谋发展
2020年以来,包头市检察机关先后40余次邀请500余名市工商联领导、民营企业家、代表委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交流、问计问需,并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跟进落实,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跟踪式”服务。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领导班子为群众办实事八项承诺”,检察长严格落实《包头市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推动该“意见”22项措施的落实,向企业释放最大司法善意。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确定1至2个包联企业,每年深入包联企业走访调研2次以上,向企业问计问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制定领导班子联系民营企业措施,领导干部主动上门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在对大地熊(包头)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研走访时,了解到该公司发展迅速、用电量较大、拟扩建厂房、扩大产能等情况后,向企业提出扩大规模和产能要兼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意见,建议公司新建厂房时,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考虑使用太阳能屋顶。目前,该公司已经完成可行性报告,市检察院已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检察官主动上门提供丰富实用的检察服务产品,给我们解答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让我们感受到一种真切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地熊(包头)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德文说。
与此同时,院领导班子采取“四不二直”的方式,先后2次对10个基层检察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暗访督查检查,指导基层检察院从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做优司法服务,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突破口三个方面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管+厚爱 依法保障民企行稳致远
“最初是为了企业发展承揽工程,但是走错了‘路’。案件发生后,我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服从判决。检察机关精准把握严管厚爱尺度,用法治温情呵护民营企业发展。”涉企案件当事人刘某说。
刘某是一家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员工近百人。昆区检察院在对刘某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时,充分考虑了该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刘某被判处实刑后对企业的影响,切实落实“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处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最大程度维护民营企业的健康经营发展,该案件入选自治区检察机关5件“服务民营经济首批典型案例”。
包头市检察机关结合“部部提升”“项项进步”专项工作,每个党支部、每个部门制定工作提升计划,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对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捕、不诉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落实对涉案企业的严管与厚爱。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我们生产研发产品被一些网店假冒低价进行售卖,严重干扰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日前,在市检察院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我们依法进行了维权,假冒产品全部下架,企业的生产销售环境有了全新的改观。”民营企业代表于建华在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上说。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是鼓励企业积极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包头市检察机关在规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上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着力构建“亲清”检商关系。2021年以来,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47件98人。
此外,包头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帮助企业解决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希拉穆仁景区各旅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落后,对此,我们主动协调相关单位,走包入户听取企业经营意见,督促景区使用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备。目前,规模较大的企业均安装了环保设备并投入使用。对于经营规模较小的76家企业,协调安装了污水处理池,最大限度减少对草场的污染。”达茂旗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潘志荣说。
业务+履职 提升便民惠企素能
针对现有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包头市检察院与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建立“检察机关+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印发《在安全生产领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从10个方面明确协作配合机制内容,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倾听民声,用心呵护民营企业发展,是民营企业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让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少走弯路、更好发展,甩开膀子、大步前行。”包头卓资商会会长、包头市兴业集团兴元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新生说。
通过举办“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民法典实施与营商环境优化研讨会,组织“1带N”导师小课堂,进行涉民营经济案件专题讲座,提升检察人员办案素能。开展“服务包头新发展新跨越大讨论”,针对“服务保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进行调研,收集整理调研报告32份。制定“‘问需求、保权益、促发展’法律保护进企业宣讲计划”,组建43人的优化营商环境法律宣讲团,通过实地走访、检企座谈、印发宣传册等活动,开展法治宣讲,受众达2000余人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在“包检在线”“包头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包检视点”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布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行为的举报电话,开设“优化营商环境 包头检察在行动”专栏,累计发布信息350余条,阅读量20万+。
(通讯员 刘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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