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滨河区金辉华府业主,2020年12月前金辉华府物业在自来水没有立户的情况下,用停水的方式强行收取业主水费,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今年7月份,自来水公司在未明确告知业主水立户时间和用水量的情况下又开始收费,这合理吗?
答:包头市供水公司
尊敬的网友,您好!金辉华府三期的开发商于2018年给用户交房后,因拖欠该项目的施工水费一直未到我公司办理立户手续(此时居民用户属于未立户先通水状态),供水公司多次催办开发商直至2020年年底,后经过协调,2021年4月底开发商办理了立户手续,2021年6月该小区物业公司到供水公司滨河分公司缴纳代收的部分居民和商业用户水费共计18万余元(以物业收费凭证及明细为准),此部分水费我公司已经按照物业公司提供的缴费明细对应业主地址的用水账户中进行了账务录入与登记(预存水费)。2021年7月供水公司开始对该小区进行抄表收费,现在所收的水费是金辉华府三期从2018年安装水表后到现在的为止以表计量的水量水费,属于正常抄表收费,不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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