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共同责任。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体系,2011年我市实施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 2017年,经市政府批准,实施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
截至目前,市财政累计拨付高龄津贴补助资金5105 万元,惠及人数7.03 万人。补贴标准为80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600元。
高龄津贴的及时拨付,进一步提升了我市老年人基本生活质量,保障了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有所提升。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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