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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交通力量

“双休日也能办业务,真是太方便了,太省事了!”正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领取车辆营运证审验签章的李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群众“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开通双休日交通运输窗口,提供双休日不休息服务,受理交通运输个人高频服务事项,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核发等5项内容,保障群众办事“不断档”。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办事企业和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出台了《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包头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速度最快、政务服务最好的行业一流营商环境,为我市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交通力量。

推行“四办”服务,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大幅提升

根据职权法定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目录》,首批梳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71项,加大“一网通办”力度,实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业务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市交通运输局71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按照“一次办”服务承诺,让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目前已累计取消涉及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渔业船舶检验、船舶营运证核发、涉路施工许可等各类证明40项。

持续推进“四减两优”工作,通过减少审批环节、精简证明材料、压减办理时限、减免办事费用、优化审批流程、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先后三次梳理《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四减两优”清单》,88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总时限由1371天压减至542天,压减幅度60.5%;审批环节由417个压减至277个,压减33.6%;审批要件由573个压减至437个,压减23.7%,“立马办”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舒心。

加强监管,营商环境更加公正透明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41个行政许可保留事项、4个取消事项和8个下放事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2020年全年共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185次、抽检企业432户、跨部门联合抽查7次。

发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职责,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至“信用包头”、“信用交通”和局门户网站公示,并在相关信用评价工作中落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工作机制。

加强对守信市场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实行容缺办理、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激励措施。对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让群众享受高质量多样化的出行方式。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会管、不敢管、不想管的问题得到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明显改观。

聚焦重点,加强“四个环境”建设

建设高效透明的交通运输投资环境。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包头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梳理交通运输行业审批项目的办理环节、要件、时限,对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全面再造,做到“集中办理、权责明确、统一审批、全程监管”。

建设便民利企的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交给我办”,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依托包头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交通运输部门政务服务水平,使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继续做好国家、自治区已下放审批事项的落地和新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调整并公布权责清单目录,通过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行业管理不缺位、有效监管不放松、便民服务更到位。

建设包容普惠的交通运输政策环境。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鼓励更多检测机构开展货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性能检测、尾气检测“三检合一”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货运经营者时间成本和经营负担。积极推进“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创新模式发展,现有基础上再打造一批国家、自治区级网络货运企业。进一步整合货运运力、站场、线路资源,加快培育现代化物流运输企业,实现货运物流行业的“降本增效”。

建设监管规范的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环境。重点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加强与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作沟通,实施联合检查。积极发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职责,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在相关信用评价工作中落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工作机制,将失信情况及时推送至“信用包头”“信用交通”和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结合“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将建设诚信政府部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严格履行对社会承诺服务事项的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制度》,保障正确、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一刀切”执法等现象。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机关自我约束,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楷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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