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少先22衔坊居民,中浩燃气公司安全检查员上门检查,发现燃气表的表前阀有轻微漏气,此时安全员提意让联系公司换漏气阀门,随后中浩公司派员工上门换表前阀,合计收取110元。根据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燃气表及燃气表表前的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和管理。故此项费用为不合理收费。
答: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亲爱的网友,您好,市住建局收悉该信访件并转办昆都仑住建局核查此事。经昆区住建局就张先生反映的少先22街坊室内燃气表前阀门更换收费的有关事宜向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问询,事发当日对张先生室内燃气设施维修确系收取了工费、料费共计110元,后经现场核实确定维修部位为燃气表前阀门,不应收取相关费用。目前昆都仑区住建局已要求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与张先生沟通联系并退还相关费用。我发展中心要求昆都仑区住建局继续加强属地行业监管工作,要求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入户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感谢您对住建 工作的关注、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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