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做好餐饮环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餐饮食品安全,8月9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现提示如下:
一、认真落实2021年8月2日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二、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好从业人员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对直接操作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要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防护。
三、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通关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四证一码),进口冷链食品要单独存放。进口冷链食品必须通过“蒙冷链”系统入库并录入溯源信息,数量(重量)必须与“蒙冷链”系统中的数据相一致,且记录齐全。
四、加强顾客就餐管理。顾客及进店人员要佩戴口罩,出示“防疫健康码”和“行程卡”,符合要求且体温检测正常,方允许进店,要设置“一米线”,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
五、强化落实公勺公筷和分餐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落实公勺公筷和分餐制,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
六、加强外送的餐食封签管理。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外卖配送从业人员应符合健康和疫情防控要求。
七、严格控制各类集体聚餐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大型聚餐(10桌以上)、农村牧区集体聚餐(50人以上)活动,必须举办的要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举办方要与承办方(酒店)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餐活动,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严查重处。
八、严防各类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及时排除人员健康、原材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清洗消毒、加工制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稿件来源: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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