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晚,包头市公安局哈业脑包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市民在110国道大安三岔路口发现一个小孩在国道上乱跑,已将小孩送到张家营子治安检查站,报警人已经离开。
随后,值班民警立刻前往治安检查站,发现报警人送过来的小女孩年龄估计在2岁左右,没有语言能力。民警判断家中小孩走丢,家里人肯定会着急出来寻找,而且小孩的家也应该是附近的。
在民警20多分钟的耐心寻找下,遇到一个神情慌张的妇女,民警上去询问得知闫女士家中的小孩跑丢,民警问为什么不先报警?闫女士称孩子不见自己特别慌张,已经忘记了报警。民警将信息核实以后,带领闫女士到治安检查站。
见到孩子那一刻,闫女士泣不成声,自责自己疏忽大意,感谢公安民警将孩子安全地送到自己手中。从闫女士口中得知小女孩今年一岁半,自己干活的时候没注意,小女孩就独自跑出。随后,民警将信息登记完成以后将母女二人送回家。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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