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区住建局已要求开发商办理房本不得与物业费收取进行捆绑办理,但开发商办事人员并没有收到相关通知,让我联系物业经理。请政府相关部门督办!
答:东河区委办公室
尊敬的网民,您好!经与区住建局核实,锦裕园小区已交付使用多年,一直由开发企业(包头市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管,未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区住建局已向开发企业下发《关于规范东河区锦裕园小区物业管理行为的通知》,要求其依法选聘正规的物业服务企业对锦裕园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同时要求小区业主在办理房本时不能与物业费收取进行捆绑办理。居民如发现有办理房本与物业费捆绑收费问题,可向市房产市场检查服务中心(5128616)进行投诉。锦裕园小区已明确将在今年九月份引进新的正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对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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