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财政局立足全市创建工作大局,重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持续改善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等方面保障创建活动经费投入,有效助推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保障专项经费投入,着力营造全民参与创城工作的浓厚氛围。2020年以来,市本级财政累计投入创城专项工作经费800万元,重点用于增强创城工作力量、支持模拟测评和开展督查督导等工作,推动创建重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全力支持创城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的立体宣传工作体系,全面提高广大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营造了良好的创城氛围,有力推动了全域全面全民全程参与创建。
强化关键领域支持,全力提升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整治成效。今年,市本级财政投入资金6500万元,全力支持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成果。其中,支持市本级住建、执法和交管部门创建专项工作经费2500万元,重点用于改善市容市貌、维护市政设施、完善交通设施标志等工作,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细落小落实落地,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管理水平;支持旗县区创建专项工作经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违建拆除、停车秩序及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等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创建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实现整治、提升、巩固的良好效果,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后续,市财政局将坚持把支持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常态化保持同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结合起来,强化资金精准投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努力让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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