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聚焦压实责任、制度保障、宣传造势、督查指导四联动,全面掀起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热潮,呈现出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坚持“上下”联动,层层压实责任。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调整充实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持“前后”联动,创新制度保障。在前期印发《包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聚焦后续宣传、督查、“八进+N”考核验收、亮点打造等各专项工作,及时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为全市各创建单位深入推进本辖区本单位(部门)创建工作提供了遵循。同时,认真研究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的通知》,高位谋划、自我加压,用国家级测评指标指导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并出台了更具操作性和支撑性的指标细则。
坚持“内外”联动,全面宣传造势。对内突出引导全市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深入开展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对近年来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进行深度挖掘宣传,强势传播包头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好声音。
坚持“左右”联动,精准督查指导。坚持左右手齐发力,派专人对全市60家创建重点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同时,用好专业督查力量深入开展督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督查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干部考核和绩效考评内容,有力倒逼各级各部门把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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