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8日上午10点20分九原区疾控中心接到包头市疾控中心转内蒙古疾控中心的协查函,来我区李某为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李某于2021年8月3日下午3点39分乘坐G2487车次列车从北京北站到包头东站,8月3日晚上7点25分到达包头东站。李某已于8月8日中午12点40分集中隔离,8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将李某返包后行程公布如下,请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主动向当地的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他防控措施。
李某自述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8月3日
下午3点39分从北京北站乘坐G2487次列车6车厢01A;
晚上7点25分到达包头火车东站,出站后由其父亲驾车接回九原区花园小区本人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8月4日
在家未外出;
8月5日
上午11点24分乘坐35路公交车,在九原商业街站上车,在市公安局站下车,转乘5路公交车(使用公交卡乘车,车次不详)在包头宾馆站下车,总车程1小时左右。
中午12点30左右步行前往包头市昆都仑区福気餐厅吃饭,同餐人员舅舅李某某、舅妈韩某某,饭后由其舅舅驾车去往舅舅家中居住。
晚上7点10分左右由其舅舅驾车去往包头市昆都仑区吾悦广场,
7点30分左右在包头市昆都仑区吾悦广场内蜜雪冰城、蜀府记、山城外老坛酸菜鱼餐厅购买食品带走,
7点50分左右进入影城观看7点58分5号厅上映的《盛夏未来》电影,座位号为9排15号,同行人员为其舅舅、舅妈,观看完电影后由其舅舅驾车返回舅舅家中居住,全程佩戴口罩;
8月6日
上午11点由其舅舅驾车送至九原区花园小区本人家中;
8月7日
晚上8点30分出门前往九原廉政广场,在廉政广场健身器材区域内小范围活动,
9点左右接到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后立刻回家,全程佩戴口罩;
8月8日
上午8点33分由其父亲驾车去往九原区扶贫医院缴费采集核酸,采集核酸后由其父亲开车回到九原区花园小区本人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中午12点40分转送至集中隔离场所。
九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
疾控部门联系电话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71580、15661601281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6232
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2147209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3141410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5151121
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7100980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921510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720858
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512573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423945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2—8112025
来源:九原发布、九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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