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现代科技智能辅助司法审判,已成为法院司法改革的必然性和现实性要求。近年来,包头中院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的智慧审判模式,让人民群众在法院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庭审审出“加速度”
“作为一名多年在审判一线工作的法官,我亲历了庭审记录方式从传统的手写记录到电脑录入,再到如今的智能语音识别等一系列科技手段,切身感受到了信息化发展与司法改革为审判工作带来的效能提升。”包头中院审监庭副庭长张志强感慨道。
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而融合了大数据、智能语音转换、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的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完整地记录下整个庭审过程,让庭审实质化改革落到实处。信息化的加持使得庭审过程可定格、可复制、可再现,实现了从“归纳式记录”向“镜像式记录”的转变,提高了庭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法庭开在“云端上”
“打官司居然可以在家完成,实在太方便了。”一名家住外地的当事人为包头中院互联网法庭点赞。自2019年以来,包头中院开始集中部署开通全市法院互联网法庭,全市共建有互联网法庭14个,基本满足了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的互联网开庭需求。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互联网法庭已开庭审理532起案件。
三方庭审“一条线”
2020年底,包头中院经多方考察,反复调试,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首个覆盖全市政法系统的三方庭审系统,无缝衔接了全市11家法院、11家检察院和6家看守所,保证了全市远程视频建设的同步性。
采用三方庭审审理方式,使法官们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案件审理中,律师们可以在全市任何一家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在线完成对庭审参加人的提问、举证和质证,利用驻监所远程视频讯问室对案件进行宣判,合议庭及各方诉讼参与人不用奔波就可参加庭审,成为应用网络架设的一座提高审判效率和强化司法为民的新桥梁。
卷宗流转“无纸化”
随着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法院无纸化办案的优势日渐凸显。电子卷宗从立案环节就开始同步生成,可以有效减轻司法辅助人员手动录入案件信息、扫描整理纸质卷宗等繁杂案头工作压力;法官通过业务系统直接查阅案件详细情况,减轻了阅卷、证据摘录的负担,通过OCR识别数据化电子卷宗,使用案件信息全案回填、智能阅卷、文书智能编写和一键智能归档等系统应用,实现了案件全流程、全节点智能化服务。
截止到目前,包头中院共完成数字化卷宗材料7886844页,其中诉讼案卷92023卷、188717册,行政文书16781件、285925页。
缴费退费“一键式”
包头中院搭建了网上缴费、网上退费、在线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一键式”服务功能,网上缴费模式不受时间限制,避免了工作时间外无法办理业务的情况,简化业务办理流程。
而退费审批也将由传统线下纸质审批流程转变为全程线上无纸化审批。当判决生效后,办案平台自动生成当事人提交的退费账户信息,由书记员核对无误后发起退费审批,审批人员即可在线“一键”审批,最后由法院出纳一键对接银行系统完成退费流程,当事人即可马上收到退款,如有交纳诉讼费用确实困难的当事人,还可登录内蒙古电子法院向人民法院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系统的开通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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