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当事人来到九原区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立案庭法官要建霞手中,锦旗上书:“风雨无阻踏征程,千里追寻办实案”,表达对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感谢。这一幕,要从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说起。
2021年6月15日,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查明案件事实,九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要建霞与书记员远赴河南,在当地看守所开庭审理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官为民初心,涉及当事人利益,公平正义虽远必达。
被告张某某于2013年向原告中国某银行包头九原支行申请开通了贷记卡一张并持卡消费。截至起诉日前,共欠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人民币74905.14元,被告张某某在约定的免息期内未向原告偿还上述欠款本息及手续费。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被告仍未偿还上述款项。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原告向九原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益。
九原区人民法院按照公告送达传票的时间于2021年5月17日开庭,张某某未到庭,本案缺席审理。本着对当事人和案件负责的原则,承办法官对被告缺席的案件非常谨慎,没有草率作出判决。
后经多方调查,得知被告张某某被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局带走,可能羁押于河南省驻马店某个看守所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不远千里,带着书记员立即前往河南省驻马店市找寻被告。经过多方协调,查询到张某某所涉案件处于公诉阶段,经承办检察官配合,我院法官向本案被告送达了起诉材料及相关法律文书,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本案,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当事人服判息诉。将裁判文书直接送达于被告,节省了公告送达的公告期,大幅缩短了审判周期,切实提升了审判质效。
此次异地开庭,在我院一线干警看来,仅仅是再普通不过的日常工作,但实际上也正是九原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责,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下一步,九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立足审判,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诉讼活动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九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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