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檀香湾3期(悠活小镇)的业主,近期装修房子时,被物业告知需要缴纳“上沙费”,否则不可使用电梯拉载装修材料。 询问物业时得知,原是因为住建局曾表示,该小区电梯不可拉载货物。物业收费,用于电梯的维护,但业主领钥匙时,已缴纳过物业费,其中包含电梯维修费。所以,重复收取电梯维修费用合理合法吗?
答: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核实,檀香湾小区三期于2020年10月交房房屋,三期共涉及1、2号楼,小区涉及电梯承载房屋装修材料问题,按规定客梯不允许载货运行,故不能上水泥沙子。针对该问题,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建设局、科技路社区、开发商、物业、业主代表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已明确告知业主,客梯不能承载沙子,沙子掉入电梯轨道会导致电梯门损坏及超重停梯。如果业主使用电梯承载沙子等材料,电梯维保公司需要额外派遣工作人员值守在现场进行维修,这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成本,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电梯使用费。如果业主采用吊装水泥沙的行为,则不会收取该费用。 现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已严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严格管控业主在装修装饰过程中管理,严格禁止电梯使用运行中承载沙粒物等损坏电梯运行房屋装修材料,且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同时,依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委托,扩大收费范围行为,现已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停止对业主收取额外的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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