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近日我市印发《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每年资助40个创新人才项目。据了解,《办法》中规定资助标准为基础研究类和文艺社科类1-2万元;应用研究类3-5万元。将在每年3月下发申报通知,6月底前资金拨付到位。
据了解,申报流程为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并公示、组织评选、会议研究、网站公示、资金拨付、结题(验收)。此次资助资金由市人才专项资金承担。资助资金按国家、自治区关于科研经费相关规定使用,由所在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项目实施完成,不得挤占、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自觉接受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硕 实习生 陈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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