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市财政局拨付2021年第一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952万元,其中:支持公办幼儿园发展资金3101万元,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资金2851万元。
此次支持公办幼儿园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新建、续建、改扩建和回购公办幼儿园,共新建、续建幼儿园7所、改扩建幼儿园6所、回购幼儿园1所,共增加88个班,增加学位2640个;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对旗县区治理完成的1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和由“非普惠性”转为“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
第一批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拨付为扩大我市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实现2021年底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添砖加瓦。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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