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 想咨询一下,开发商在还没有正式交房之前就让业主先去银行交公共维修基金,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另外,公共维修基金每平米收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谢谢!
答: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亲爱的网友你好:开发商在还没有正式交房前让业主交存维修资金不符合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交存首期维修资金。 交存标准: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间在2012年11月6日之后,按房屋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配备电梯房屋120元/㎡,未配备电梯房屋50元/㎡。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间在2012年11月6日之前,按商品房售房款交存维修资金:配备电梯房屋售房款的3%交存,未配备电梯房屋按售房款的2%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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