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包头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宣读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通报了我市社会组织工作情况,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孟凡利关于推动成立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的有关批示精神及市民政局落实情况,传达了全国、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在全市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审议通过了《包头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刘兴玉出席会议并讲话,41个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各成员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在我市落细落实,自觉履行承担的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并完成联席会议相关工作,保证联席会议高效运转、发挥作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依法履职,协同配合,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力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履行好对行业领域双重负责管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年度检查的初审,业务活动的开展和党建工作,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做好执法检查和注销清算事宜等职责,不断加大对所属领域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尽快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工作合力,为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优化方法,完善社会组织法人结构和治理水平。要坚持党建引领原则,自觉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融入登记、年检、评估等日常工作中,切实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百日攻坚行动。要抓好登记审查工作,坚持政治标准不降低,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松懈,加强对业务范围审查和资金的监管,加大对社会组织特别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离任财务审计和注销前的清算审计力度,防止发生各类问题。要强化活动监管,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双随机执法检查等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经费管理、活动开展、设立分支机构、对外投资、票据使用、信息公开和党政干部兼职的监管。要严格行政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努力维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坚持培育扶持与监督管理并重,严格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不断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努力把社会组织培育成为党和政府认可,社会和群众满意的社会力量,推动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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