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10时,包头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一分局企保大队接110指令,称市民段女士在从单位库房回办公室过铁路道口时,不慎将新买的价值4千多元的手机遗失,现向公安机关申请求助找回遗失的手机。
一分局企保大队第四网格组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报警人段女士,详细询问了其遗失手机的全过程,并做了询问笔录。6月16日,段女士来到了企保大队,提供了手机开启丢失模式后的定位信息,但因定位范围太大,并且该手机在此之后很长时间没有联网,虽然网格民警做了大量走访工作,但仍没有结果。
7月15日,段女士丢失的手机再次开机联网,民警根据此次联网记录研判出此次手机联网的WiFi信息。经过大量研判分析,初步确定了该手机所在的小区。但由于小区范围太大,无法确定准确位置。7月16日中午,民警来到手机定位的小区,在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的配合下,顶着烈日逐栋排查,逐渐缩小范围,经进一步研判,民警与该小区业主张某通过电话取得了联系。在民警耐心讲解不当得利所应当承担法律的后果后,张某承认自己拾到了段女士的手机。
7月17日,张某将拾到的手机送到企保大队,企保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联系段女士,将手机归还给了段女士。当段女士见到失而复得的手机,对民警辛勤付出再三表示感谢,并将一面写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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