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存放在冷库的猪蹄、大肠、口条被盗,共计80余箱,价值4万余元。”近日,东河区公安分局东方派出所接到东河区南海村某冷冻肉制品公司负责人报案。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报警地点是一处冷库,外有小院。经现场勘查,确定嫌疑人是从小院栅栏处跳入,然后通过冷库正门进入内部。根据案情,民警兵分三路,一组配合技术人员现场勘查,一组走访调查公司员工,另一组调取案发地周边影像资料。
调查中,民警了解到,冷库管理人员曾于案发前一日对库内货品清点,并详细记录在册。当日,因有人买货,货品出库时发现无大肠、口条等内脏类货品,这才发现被盗,随即报警。
通过报警人提供的情况,基本确定发案时间段,民警又通过走访、调取影像资料,初步锁定作案工具是一辆货车,但未能获取到车牌号码。
有了线索不能放松,民警克服诸多困难,对嫌疑车辆可能经过的交通路口逐一排查,终于发现一辆和案发车辆高度吻合的货车。民警立即驱车赶往车辆所在位置,发现该车和现场作案车辆高度吻合。
经调查,该车是颜某所有,颜某称车辆平时是其冷库雇佣的两个工人所开,但两个工人矢口否认有过盗窃行为。经深入调查,发现两人无作案时间。民警在与工人赵某了解情况时发现,其朋友刘某曾在一个月前借过此车。民警立即对刘某展开调查。
调查中发现,刘某于案发前两天和另一名男子王某乘火车从长春来包,案发当天在宾馆入住,第二天乘飞机离包返回长春。刘某和王某时间吻合,嫌疑进一步增大。
近日,办案民警远赴长春侦查。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经过两天蹲守,确定刘某经常出现在一家烧烤店,王某则在汽车租赁公司工作。
经外围调查,确定刘某与王某是朋友关系,案发时两人均不在长春。正当民警准备正面接触刘某时,刘某像是得到消息,突然没了踪影,民警迅速行动,就在王某要离开公司时,蹲守民警果断实施抓捕。
王某到案后,交代了其伙同刘某盗窃的事实。民警立刻对刘某可能出现地蹲守。最终在刘某回到居住地下车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最初讯问时,刘某拒不配合,态度强硬,经过一个小时政策宣讲,刘某终于交代了其伙同王某盗窃冷库的事实。
原来,刘某妻子经营肉类内脏买卖,前段时间常有人买动物内脏,刘某知道包头市场也紧缺这类货品,恰巧刘某多年前曾在被盗的这家冷冻公司工作过,了解冷库位置及情况,于是联系王某,不远千里盗窃,盗窃得手后连夜低价变卖所盗货品,乘机离开。
刘某与王某两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鸿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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