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实现交通运输业碳排放总量控制,按期完成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我市制定了《包头市深入推进交通领域低碳化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通过三年行动,我市计划实现这样的总体目标——2021至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减少能耗12.9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7.32万吨,到2023年将能耗总量控制在118.1万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314万吨以内,力争2026年实现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
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我市将完成相关重点任务。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公共交通
鼓励引导市民选择公交、共享单车、新能源或节能型车辆、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有效减少私家车年均行驶里程,力争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70%以上。
逐年增加公交运力投入,到2023年万人拥有公交车车辆数达到12标台,开通城乡一体化线路3条。完成我市5827台出租车更新工作,确保清洁能源与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到100%。
动态投放共享单车,有效减少以私家车、出租车和摩托车为主的燃油类出行方式,每年减少碳排放约1万吨。鼓励引导大力发展顺风车,多人合拼,减少排放,推动开展“无车日”活动。
——优化道路货物运输组织结构
推动物流枢纽绿色低碳发展,引导绿色技术创新,推广使用绿色物流设施设备,鼓励物流枢纽推进清洁能源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推广“散改集”清洁能源运输方式,打造铁路站场、公路站场、航空站场等多站合一的综合物流枢纽,引导企业从分散独立配送向片区集中配送转变,减少货运车辆出行次数,降低碳排放。
到2023年,力争全市大宗货物公转铁运量明显提升,铁路运输比例达58%,铁路运输量达0.99亿吨。新增新能源物流车1236辆,新能源电动牵引车150辆。
——构建快速高效客运枢纽体系
全面构建满足不同出行需求,覆盖全域、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客运枢纽体系。
新建沼潭综合客运枢纽,占地规模5.5万平方米,衔接类型为公铁,投资3亿元;新建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占地规模13.5万平方米,衔接类型为公铁空,投资10亿元;建设萨拉齐二级客运站,达茂旗小文公四级客运站,新建乡村综合运输服务站14个。
——推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推进包西高铁(包鄂段)、包银高铁、呼包高铁建设,提升航空通达能力。完善我市“二环、五纵、八横”干线公路网和“一环、十通道、二十一连接”旅游公路网建设。
国道210白云鄂博至固阳一级公路、国道110北绕城一级公路、省道315托克托至东河一级公路均采用低碳环保材料进行建设。整个项目减碳约16000吨,同时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
完成220公里国省干线改扩建项目,新增加4个服务区,6个停车休息区,每个服务区建设充电站1处,充电桩6个,每个休息区平均建设充电桩4个,在环城国省干线服务区建设加氢站3个。到2023年在公交站场、物流园区、服务区等场所建设充电桩合计3752个。
——构建低碳化智慧交通体系
建设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形成交通运输系统建、养、管、运各领域互通共享、联动协作的综合信息平台。
构建集载运工具、基础设施、通行环境互联的交通控制网基础云平台,实时提供我市各类交通资源信息和分布情况,大幅提升智能交通在自由流收费、自动驾驶、车路协同和集疏运调度等领域低碳节能水平。推进“互联网+交通运输服务”建设,到2023年实现物流活动全过程数字化,物流园区内铁路、公路等货运单证全部实现电子化和共享互认,提供全程监测、可追溯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建设交通旅游大数据平台,加强交通、旅游两个行业的信息交换共享、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多元的运输服务。
——宏观调控道路运输市场节能减排
加强老旧道路运输业老旧柴油车淘汰更新力度,建立重点老旧柴油车货运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进一步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加大我市M站维修企业发展规模,加强对现有M站维修企业监管力度,确保机动车尾气排放维护维修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配合推进我市氢能源重型货运车辆推广试运行工作,开展对100台以上规上货运企业和无车承运货运企业的能耗监控工作,及时掌控道路运输业能耗动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碳排放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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