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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家常、谈心,法官别样审理消隔阂

近日,昆区人民法院从亲情的角度入手,以感情为切入点,成功调结了一起发生在亲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黄某的姐姐系被告徐某的亲戚,原、被告两家人十多年来一直来往甚密。2018年,被告徐某以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黄某借款112700元。借款时,被告徐某声称,为解燃眉之急,只需借用几个月即可,并承诺之后一定及时归还。然而,被告借款后却一直迟迟未有归还,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于2019年4月补立《借条》一张交原告收执,并承诺二十天内一次性归还借款。之后,被告直到2020年12月才归还了10000元,而余款一直未归还。原告一怒之下便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2700元及相关利息。

承办法官经了解案件情况,得知双方十多年来亲属关系一直融洽,因被告做生意失败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诉讼,便决定进行调解。原告的诉讼初衷是因为被告借款之后不念及亲情杳无音信,而被告却因生意失败经济紧张无力偿还借款避而不见。为调解此案,法官多次找原、被告双方做工作,并通过双方的亲属出面帮助调解。通过拉家常、谈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努力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劝慰他们亲人之间应该相互信任、相互体谅,不能因为此次借款就让亲戚关系决裂。法官细致入微、推心置腹的话语深深地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的态度渐渐缓和,被告主动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承诺如数归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原告接受了被告的道歉并主动让步,给被告宽限了还款的时间,还免去了部分利息。最后,原、被告消除隔阂,亲情关系得以重续。

法官表示,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法官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并不急于开庭审理一判了之,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侧重于调解结案,避免了亲人对薄公堂上,维护了亲情,促进了家庭团结和社会和谐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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