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包头市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获悉,我市将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继续强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和已开展的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开市区1711个居民小区和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本次行动计划坚持源头减量、分级分类的基本原则,注重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倡导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发挥市民、市场两个主体作用,普遍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推动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1年,主城区510个居民小区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加大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厨余和餐厨垃圾协同处置项目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并开工建设;建设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外五旗县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实现全覆盖,50个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市农村牧区至少有150个行政村(嘎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2年主城区680个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处置设施基本建成;外五旗县区政府所在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全市农村牧区210个行政村(嘎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牧区分类运输能力明显增强。
2023年全市城镇、行政村(嘎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和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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