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新的行业分类,包头市统计局初步制定了《包头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测算方案》,探索完善我市数字经济增加值的核算测算方法,力争测算结果能够准确反映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状况。
据悉,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其发展规模、速度、结构已日渐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如何准确核算我市数字经济相关指标,成为近期包头市统计局工作的重点。
今年6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包头市统计局领导及相关科室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新下发的统计分类,分行业梳理数字经济涵盖范围,并与以前的统计口径对比,领会数字经济的界定标准和行业分类。
包头市统计局在认真学习研究数字经济统计分类的基础上,对下一步探索数字经济统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利用现有的统计资源做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统计监测和增加值测算工作,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做好规模(限额)以上月度监测工作。工业、贸易、服务业等专业科室,做好数字经济主要行业规模(限额)以上月度数据监测,重点做好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的发展和投资情况监测。二是做好2020年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工作。按照新的行业分类,初步制定了《包头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测算方案》,不断探索完善我市数字经济增加值的核算测算方法,力争测算结果能够准确反映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状况。争取在各专业2020年年报数据确定后,按照国家新下发的行业分类,测算出我市202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及相关指标。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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