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市民政局在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作中承担起了“兜底保障一批”的重要任务。在具体工作中,该局不断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社会参与”,并执行好“渐退”制度,为打好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在6月22日的自治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包头市民政局获得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脱贫攻坚期间,市民政局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落实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2020年全市共纳入农村牧区低保对象13188户21898人,累计发放农村牧区低保资金8657万元。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全市共纳入农村牧区特困供养对象3276户3276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4547万元。累计开展临时救助9479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06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34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299人182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966人807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范围。
市民政局推进社会保障兜底工作落实,确保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兜准、兜实、兜住、兜牢。对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全面摸排,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渐退”制度。定期对在享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复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渐退期政策”范围,强化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兜底作用。同时,积极落实驻村帮扶责任,选派1名优秀干部驻村扶贫,任驻村“第一书记”,协调资金130万元推进生猪养殖项目,发动村民成立养殖互助合作社,积极帮助上小韩营村开展产业扶贫,帮助村民实现农田水利改建,帮助全村建档立卡23户61人全部脱贫。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打造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引导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多次深入贫困旗县区了解群众需求,组织召开旗县区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供需对接会,研究确定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2018年到2020年,组织全市76个社会组织实施81个帮扶项目,项目总额1499万元,全部由各社会组织投入。编印《包头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从就业、消费、易地搬迁、协作、兜底保障、普查、乡村振兴等七个方面广泛参与,项目实施范围覆盖5个旗县区,为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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