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接到市民张女士反映称,她的父亲户籍所在地是乌海,因患有糖尿病需要人照顾所以接到包头来住,父亲是退休人员有养老保险,想咨询异地慢性病如何报销?
对此,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宣传科姜姓工作人员表示,异地退休城镇职工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需在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办理好异地就医手续后,可以在包头市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直接就医结算。
据了解,如果在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情况下,直接到外地就医,只能回到参保地报销,属于急症报销的,个人需要负担总费用5%之后按正常比例进行报销,不属于急症的可以按20%比例进行报销,总报销比例不超过20%。
目前,张女士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针对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她有两种药费报销方式可以选择,第一种是在我市医院办理住院后,再购买需要的慢性病药品,出院时就可以报销。第二种是在指定药店购买,药费按报销后的结算。如果不是异地,两种报销方式都可以选择,异地只能选择一种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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