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超前谋划、主动对接,积极争取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共争取到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7977万元,其中,支持公办园建设资金4723万元、扶持普惠性民办园2851万元、学前幼儿资助403万元。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意见》及自治区文件要求,结合2021年我市民生实事及各地区教育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财政部门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向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倾斜。
学前幼儿资助资金确保建档立卡等贫困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切实帮助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幼儿接受更优质的学前教育。
全媒体记者: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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