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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报道】购房贷款能否开发票 听专业人员详解

日前,市民赵女士在黄河云平台反映自己购买了九原万科城的房子,办理了购房贷款后,房屋销售人员却没有开具相应的发票,赵女士认为这是不合法的行为。记者联系到九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穆怀申了解情况。

穆怀申告诉记者,业主买房先支付预售款,如果业主需要贷款的话就必须要有发票,凭发票才能办理房屋产权手续。这一点,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就出过相关公告,穆怀申继续讲解说,这个发票其实是零税率的,就等于是业主的买房凭证。如果业主不需要贷款就可以直接要求销售人员开缴费收据。“对于不需要贷款的业主,发票的作用其实不大,所以很多业主不会主动要求销售人员开具发票,部分销售人员也不主动提醒业主有关发票的问题,就会造成业主误认为开发商不给开发票。” 穆怀申直言,市民赵女士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已经与赵女士取得联系,证实赵女士就是购房时与销售人员的沟通存在一些误会。按照我国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购房者要求开发票的话,销售方就必须开具发票。

据悉,目前九原万科城的房屋销售人员已经为赵女士开具了所需的发票,赵女士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回复也较满意。穆怀申表示,建议开发商为房产销售人员做一些税务知识方面的上岗培训,跟购房者讲解清楚发票的重要性,这样就会减少购房过程中的矛盾。此外,建议市民在购房交预付款后记得向销售人员要相关凭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任婧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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