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就业部门了解到,为了帮助创业者们更好地开展创业工作,近日,市创贷中心联合旗县区财政、就业部门以及经办银行共同对申请贷款的创业者进行实地入户考察。
考察过程中,工作人员仔细了解创业者的经营状况、资金用途、商品库存等相关情况并和创业人员一起探讨项目的发展前景和创业过程中应注意的细节等,从不同行业角度充分倾听贷款创业者心声、详细记录他们的诉求,考察后,工作人员认真整理分析考察情况,并逐一记录。通过“现场走、网上走、热线走、相互走、基层走”,深入一线“查漏补缺”,打通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难点”“堵点”“热点”问题,着力优化办事流程。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通过“五个走”方式,市创贷中心共为524名创业者提供暖心服务、提供创业担保贷款1.99亿元。
【相关链接】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范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凡在本市创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六项服务基层项目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拥有创新项目来包创业者、自主返乡创业农牧民,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离岗创业人员以及其他按规定符合条件人员。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须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的认定标准,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疫情防控期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
大学生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拟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牧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的本市户籍青年大学生,本市高校在读及毕业且持有《包头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青年大学生。未进行工商登记,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本市户籍网络创业者,可参照申请大学生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