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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事关青山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关于青山区

两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示

加装电梯

公积金提取

按照《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包房公发[2020]15号)文件要求,包头市青山区锦林花园等两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工程已报备市住建局,相关手续已确认,现公示如下:

锦林花园

•青山区锦林花园   2栋3单元

•青山区锦林花园  14栋3单元

•青山区锦林花园  15栋3单元

•青山区锦林花园   26栋1单元

•青山区锦林花园  26栋2单元

•青山区锦林花园   27栋2单元

•青山区锦林花园   27栋1单元

•青山区锦林花园  29栋1单元

•青山区锦林花园  41栋2单元

•青山区锦林花园  43栋2单元

•青山区锦林花园   47栋1单元

居然苑口岸花苑

•居然苑口岸花苑   1栋1单元(居然苑 公安楼)

•居然苑口岸花苑   1栋2单元(居然苑 公安楼)

•居然苑口岸花苑   1栋3单元(居然苑 公安楼)

•居然苑口岸花苑   2栋1单元(居然苑 公安楼)

•居然苑口岸花苑    25栋4单元(口岸)

以上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两年内持相关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来源:包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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