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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增动力 服务大局促发展 我市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近年来,我市在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改革要求基础上,结合包头“十四五”规划新发展定位,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除事业单位机构职能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弊端,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发展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厚植优势。

坚持精简高效

为我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留足空间

机构限额留出余量。按照自治区给定的限额,通过整合撤并规模过小、功能弱化、分散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等方式,全市涉改事业单位数量进行大幅精简压缩,留出了一定的空间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市本级除待消化的经营类事业单位外,保留16%的余量,9个旗县区保留28%的余量。

有效盘活编制资源。陆续收回事业单位50%的空余编制和经营类事业单位、未分类事业单位及有经营职能事业单位的全部空编,特别是创新性地预收了环卫保洁、水库管护、扬水站服务、市政园林维护等市场可替代职能事业单位的编制,全市共计盘活编制两千余名。

规范核定领导职数。除自治区明确的涉及意识形态、科研、疾控等三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外,对其他事业单位严格核定科级领导职数。改革后,市本级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压缩近20%。

坚持协同适配

调集资源保障旗县区经济社会发展

做减法,压缩市场可替代的机构编制。在前期对各旗县区各类型事业单位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市政、保护区管护等事业单位采取收回编制、现占编人员逐步消化等方式压缩编制;对机关事务、功能区服务等市场可替代职能事业单位的编制规模进行适当压缩,各旗县区共压缩编制九百余名,进一步盘活了机构编制资源。

做加法,充实旗县区经济部门工作力量。根据各旗县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盘活的编制资源调配于经济、疾控等亟须保障领域,还同时调整了部分机构的规格,进一步壮大投资促进、金融服务促进中心、工业园区服务保障中心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模。

做补充,下沉力量支持旗县区发展需求。持续推动机构编制力量下沉工作,在向旗县区配套划转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人社执法编制资源基础上,调剂两百余名编制用于支持旗县区疾控、综合执法、“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优化调整

高效投入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优化事业单位设置。机构改革前,在346个市本级事业单位中,市直属事业单位仅9个,而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337个,有10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数量在10个以上,数量偏多、规模过大、占用资源较多。按照“优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结构”原则,大幅削减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将市住建局原有的32个事业单位压缩为13个,将37个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压缩至3个以下,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体系。改革后,除待消化的经营类事业单位外,市本级共设置202个事业单位,精简率达41%。其中,市直属事业单位11个,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191个,平均每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5.9降为3.5个。

服务产业发展需求。增设投资促进中心、社会信用管理中心等机构,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口岸服务、电子商务促进等机构,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引擎。增设稀土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大数据中心、稀土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保障“科技兴市”行动实施。优化教学研究、教育督导、教育技术等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公共卫生领域工作力量,做强艺术剧院、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切实满足群众对公共事业发展的新需求。

统筹推进专项改革。将403个事业单位承担的29152项行政职权全部回归行政机关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真正做到应归尽归,高质量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将市本级35个负责执法的事业单位整合为14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9个旗县区全部完成了设置8支及以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要求。通过撤并机构、剥离职能、调整类别、盘活机构编制资源等多种方式,如期完成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未分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事企分开、管办分开、主辅分开”改革原则,将承担培训疗养、机关后勤服务的事业单位全部进行整合或撤销。将法学会、计划生育协会和贸促会由事业单位序列调整到群团机关序列,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群团机关管理,高效发挥群团机关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作用。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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