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近日,我市下达1913万元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至此,今年我市共下达中央衔接资金2793万元,比去年增长51%。
资金分配时,市财政局统筹兼顾各旗县区实际情况,以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均衡发展。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2021年各旗县区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资金总规模的50%,且不得低于2020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严格落实绩效管理,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高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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