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为市民短途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会出现堵口占道、停放点不均衡、个别骑行者不遵守交通秩序等情况。
6月10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共享单车乱象进行整治。6月12日下午5时,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针对10日至12日巡查发现单车未到停车位置可以正常还车;车辆过度投放;商圈、学校周边位置潮汐式车流,单车调度不及时,造成堆叠等现象,约谈了美团、青桔、哈啰三家共享单车负责人,通报三家共享单车公司涉嫌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乱停乱放等相关问题,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分别对这三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作出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运营公司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整改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切实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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