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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事关我市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继承

为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包头市养老保险中心对已故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实,有部分已故1年以上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仍有余额未继承,请亲属尽快携带死亡人员身份证及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销户证明)到市人社局业务大厅二楼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11-14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6169262。

附:已故一年以上个人账户未继承企业退休人员名单

来源:包头市养老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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