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财政局不断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积极对上争取,全力统筹各级各类就业资金,2020年-2021年4月底累计拨付补助资金8.77亿元,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同时,强化资金管理,全力助推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影响,在全面落实国家稳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完善稳就业、促就业的扶持政策,拓展就业困难人群保障范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奠定了基础。
强化就业资金保障,建立“以奖代补”机制。2020年-2021年4月底,我市拨付创业园(孵化基地)“以奖代补”资金2670万元,涉及9个旗县区42户企业,发挥创业园等孵化基地带动就业作用。对表现突出的创业园孵化基地,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带动就业人员较多的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创业基地建设。为49家创业园孵化基地,发放创业服务补贴和疫情防控期间场地补贴568万元。补贴主要是市级以上的创业园孵化基地,对扶持就业重点人群入驻基地进行初始孵化创业,按照场地面积,予以减免租金,分年度给予1250元-10000元的场地补贴资金。
我市持续强化就业资金管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系统后,尽早谋划,及时分配、下达、调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财政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对就业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结果在网站公开,实施就业资金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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