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超前谋划、主动对接,积极争取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截至目前,2021年我市共争取到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7977万元,其中:支持公办园建设资金4723万元、扶持普惠性民办园2851万元、学前幼儿资助403万元。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意见》及自治区文件要求,结合2021年全市民生实事及各地区教育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我市财政部门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含2021年小区配套治理已投入使用),向困难地区的学前教育倾斜。学前幼儿资助资金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切实帮助农村牧区困难家庭幼儿接受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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