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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包头滨海名都二期物业费虚假宣传、私自改价

问:当时买房时和所有业主说的是1.8元每平米,现在准备交房了,没经过所有业主同意,私自改价到2.15元每平米,要求相关部门介入给个说法。

答: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

亲爱的网友您好,针对物业服务费收取事宜。经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了解,开发商2018年楼盘开始预售工作前,业主到访时,未完成前期物业的招投标手续,销售讲解的物业费1.8-2元/平方米,此费用仅为预估。经核实,2019年开发商在办理预销售时,需完成二期项目前期物业选聘招投标程序,经开发商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报价为2.15元/平方米,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居住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为二星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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