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我市继续大力推进公租房分配
租金补贴发放工作
目前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已经
由“实物配租为主”
转换为“租金补贴为主”
今年开始
只要住房困难家庭满足条件
就可申请“租赁补贴”
至于在哪儿租房子
您自己说了算
今年是我市实行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政策的第一年,全年一共有1584户租赁补贴发放名额,一季度已经发放12户,二季度正有300户在审核过程中。
下半年仍有1200多户名额,可以供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截止6月上旬,全市累计筹集政府投资公租房30306套,分配率达95%,基本完成分配。其余满足条件人员可以继续申请租赁补贴。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苏和介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已经转换成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用住房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申请人可以从市面上任何一个地区租赁,我们按照标准进行补贴。租赁补贴是按季度发放,因为今年刚刚实施,各个地区审核审批时间较长,第一个季度发放的户数不多,共12户。近期各个地区有将近300户在进行资格审查,到6月底进行发放。今年全年的任务是1584户,在这个范围之内一年都可以申请”。
据了解,申请成功的家庭每月可以获得200到300元不等(也就是每年2400元—3600元不等)的租赁补贴。
今年,除去已经发放和正在审核的户数,目前本市还有1200多户租赁补贴发放名额。
可以申请的家庭分为三类:
一类是包头市城镇低保家庭;
二类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类是非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
市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股股长 刘海旺说:“一类家庭、低保家庭,需年满18周岁,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没有自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具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三无人员优抚对象、孤儿等相关证明;二类家庭需年满18周岁,申请人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包头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年收入三万多,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低于15平方米;三类家庭,非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要求也是18周岁以上,收入跟二类家庭一样,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面积低于15平方米,还要求与我市的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连续缴社保一年以上”。
据刘海旺介绍,一类家庭应保尽保,二类、三类家庭根据当年年度计划进行发放,超出户数延续到下一年度发放。
满足条件的居民可以从社区、村(居)委会进行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申请人领取补贴满一年之后,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将续接上一年度继续领取租赁补贴。
包头市住房保障中心公布咨询电话3341027,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
来源:包头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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