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我市174家医药机构
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话不多说
快和小编一起了解详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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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申请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工作,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相关规定,通过核查评估和社会公示,截至2021年6月1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共有174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97家合格医药机构于2021年6月3日至11日,办理开通医保专网和信息系统相关业务。77家制度待完善医药机构,实行“先上车后补票”,于2021年6月15日、16日开展集中辅导帮助完善相关制度,医药机构可提前进行电话预约(联系方式:6185831),制度完善后办理后续业务。
上述174家合格医药机构执行2020年医保协议,与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统一签订2021年度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1年提交申请的医药机构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尚未查询不合格原因的医药机构请于6月18日前,携带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到包头市政务大厅西附楼4楼414办公室进行查询,以便整改后再次组织评估。
附件:(点击查看→)
1.合格医药机构名单
来源: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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