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发布了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此次调整涉及东河区38800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目前,东河区正稳妥有序开展此项工作,预计6月底调整完毕。自7月份起,符合调整待遇标准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逐月发放。
据悉,此次调整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进行。其中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按养老金水平挂钩是指,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按缴费年限挂钩是指,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倾斜调整是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1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艾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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