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4月19日反映过友谊大街与林荫路交叉口北50米新开油炸小吃店油烟扰民,导致周边商户呼吸困难,不堪其扰的问题。4月27日相关部门回复已到现场要求客户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办理环评。但直至今日,油烟味依旧没到得到丝毫改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目前该店只装了换气扇在玻璃上,没有专门的油烟排放系统,没有做高空排放的措施,低空排放油烟净化器也存在疑义,对我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 我们的目的单纯的就是不被油烟困扰,不对我们的身体造成伤害。现在该小吃店没有就该规定得到落实,仅仅存在口头回复解决,扰民的事实依旧存在,我们依旧遭受着油烟的困扰,每天咳嗽不止。真心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帮忙协调解决落实污染问题。
答:昆都仑区委办公室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商户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出示环评报告,由于您的诉求,现已责令商户将排风扇改造为高空排放。已与您联系说明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办人:闫琦已 联系方式:138-047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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