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住房在吸引和聚集人才方面的作用,助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我市制定《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构建多层次人才安居保障体系,让优秀人才在包头安居乐业。
据了解,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方式分为购房折扣补贴、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非购房折扣补贴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夫妻双方同为保障对象的,不可重复享受安居保障,按夫妻其中一方可享受的最高标准执行。对持《服务卡》人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无需网上预约,随到随办;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单身或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100万元。
其中,购房折扣补贴标准(2021年3月3日后购买)为,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中四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全职引进并落户的,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按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标准享受成交价50%折扣补贴。全职引进并落户我市的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按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标准享受成交价5%折扣补贴。全职引进并落户我市的“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按建筑面积90平方米标准享受成交价3%折扣补贴。
租金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6元(2021年3月3日后签订租赁合同)。引进院士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商业模式等能够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的顶尖人才,每月提供300平方米的住房或相同平方米的租房补贴。在包工作满5年且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住房。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办企业具有国内一流技术水平的高端创业人才团队,为团队带头人每月提供200平方米住房或相同平方米的租房补贴。在包工作满5年且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住房。博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2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前两年全额发放、后两年减半发放。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9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前两年全额发放、后两年减半发放。“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按照每月6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其他院校本科生按照每月3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大专、中专毕业生按照每月2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其他特需人才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实物配租范围及租金减免政策为,选择实物配租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引进人才,前两年租金全免,后两年租金减半。选择实物配租的本科生、大专、中专毕业生,第一年租金全免,第二年租金减半。以后年度符合续租条件的,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全额收取。
在申请审核过程中,我市将加大监督管理,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把关,通过设立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根据反映线索,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反馈。
各地区住建部门将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全方位、全过程档案资料,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做好数据统计工作,避免重复申请、重复享受安居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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